截至2025年2月13日收盘,力生制药(002393)报收于17.29元,下跌0.4%,换手率0.52%,成交量1.33万手,成交额2297.96万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63万元,占总成交额1.25%;游资资金净流出113.22万元,占总成交额4.93%;散户资金净流入141.84万元,占总成交额6.17%。公司公告汇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47名激励对象5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63万元,占总成交额1.25%;游资资金净流出113.22万元,占总成交额4.93%;散户资金净流入141.84万元,占总成交额6.17%。
公司公告汇总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张平(党委书记、董事长)获授80,000股,占授予总数的1.11%,占股本总额的0.03%;- 王福军(董事、总经理)获授80,000股,比例同上;- 王茜(党委副书记、董事)、隆长锋、梁健康、郭晓燕、王家颖(财务总监)、马霏霏(董事会秘书)各获授70,000股,分别占授予总数的0.97%,占股本总额的0.03%;- 其他核心人员(共139人)获授5,190,000股,占授予总数的71.98%,占股本总额的2.01%。
首次授予合计(147人)5,770,000股,占授予总数的80.03%,占股本总额的2.24%;预留股票数量1,440,000股,占授予总数的19.97%,占股本总额的0.56%。总计授予7,210,000股,占股本总额的2.80%。
注: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无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参与。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预留股份用于吸引未来优秀人才。董事及高管获授股票的20%将锁定至任期结束,解锁条件依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公告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36、48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33%、33%、34%。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公司层面考核涉及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存货周转率及药品注册证书等指标。个人层面考核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应不同解锁比例。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及其他核心人员,预留股票144万股。独立董事、监事会、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公司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为577万股,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监事会同意调整并核查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3名拟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自愿放弃获授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577万股,预留份额仍为144万股,授予的权益总数721万股不变。董事张平、王福军、王茜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2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5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董事张平、王福军、王茜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确认,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7万股。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经核查,147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7万股。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确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在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短线交易的限制,即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需收回收益。此外,制度明确了股份锁定及解锁规则,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并规定了股份变动的申报和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减持计划的提前披露、增持计划的后续披露等。违反规定的将受到问责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同意调整。-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意见: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无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同意以2025年2月12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7万股,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独立董事:雷英、方建新、张梅,2025年2月12日。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因3名拟激励对象在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自愿放弃获授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将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仍为577万股,预留份额仍为144万股,授予的权益总数721万股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张平、王福军、王茜、隆长锋、梁健康、郭晓燕、王家颖、马霏霏分别获授80,000股或70,000股,其他核心人员(139人)共获授5,190,000股。预留股票数量1,440,000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独立董事、监事会、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力生制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授予147名激励对象5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核心研发和营销人员。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且公司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74元,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存货周转率不低于1.91次。此外,因3名激励对象在信息公开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自愿放弃获授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7人。首次授予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报告强调,本次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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